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本案被告肖某是公安部督办的2012年‘01•11’特大生产销售赌博机并合作经营赌场案的第一被告,由于本案的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都十分巨大,涉案人数众多,引起了各方的关注,许多媒体进行了长篇累牍的报道。本网首席律师丁一元代理本案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参加了长达3天的庭审。现一审判决肖某犯开设赌场罪,仅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
判决书节选:
来源:南方刑事辩护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5-12-09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本案被告肖某是公安部督办的2012年‘01•11’特大生产销售赌博机并合作经营赌场案的第一被告,由于本案的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都十分巨大,涉案人数众多,引起了各方的关注,许多媒体进行了长篇累牍的报道。本网首席律师丁一元代理本案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参加了长达3天的庭审。现一审判决肖某犯开设赌场罪,仅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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