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要件】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破坏经营罪的处罚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追诉标准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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