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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导读】《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反映当今反腐高压下中国政治和官场生态的电视剧。虽然逼真且深刻,但毕竟只是电视剧,一些公检法人士却纷纷跳出来说该剧抹黑公检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公众自有评判。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XXX
性别:男
职业:公安民警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56号
联系电话:13888XXXXXX
被申请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局长:聂辰席
申请事项: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经你局审核通过,并以你局名义颁发了(广剧)剧审字(2017)第003号发行许可证,针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基于自身工作、学习和研究的需要,以及为履行公民责任对我国法治进程进行关注和监督的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向你局申请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一、对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进行审核通过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核人员组成情况、审核工作方式、审核工作程序、每个步骤所耗费的工作时间以及最终得出什么审核结论。
二、得出上述审核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我国目前正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推进阶段,拟通过此轮改革将检察院的反贪等部分职能并入监察委,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行此部号称现实题材最大尺度的反腐大剧主要是基于什么现实考量,以及期望通过该剧的发行发挥什么样的舆论导向作用。
事实与理由:
一、该剧对公安民警的形象进行了全方位的抹黑和贬损,令人遗憾
(一)对汉东省公安厅以及厅长祈同伟的贬损登峰造极。从整个剧情来看,基本上可以说但凡能够想象得到的有关公安民警的脏水都一律往其身上泼,剧中不但非常违和地加入了给省委书记哭坟、给退休副检察长锄地、将行动队的警车借给拆迁队、派遣涉黑人员开着警车去抢蔡成功等等在现实中八杆子也打不着的让人贻笑大方的桥段,而且很多时候是为了抹黑而抹黑,比如非得要将他的出身形容得那么卑微,将他老家的亲戚描写得那么龌龊不堪,还将大字不识的远房亲戚安排进城当保安看守停车场等等,他既然是一个寒门学子,难道就不能说成为了供他上大学,那些善良淳朴的乡亲们把全村所有的鸡蛋都卖光了的故事吗?且不说这些破事压根就不可能出现在一个厅长身上,甚至就连一个所长也鲜有发生。而更令人费解的是无论是谁只要在对祈同伟的罪状进行数落的时候,总要在前面加上一句“自从他当了公安厅长之后就如何如何”,从简历上看,祈同伟在当公安厅长之前还当过法院院长、副检察长等职务,这不免让人产生疑问,祈同伟之所以变得如此之坏,其万恶之源难道就是因为当了公安厅长吗?好像只要不当这个公安厅长他就不会犯这些错误似的。
(二)对光明区公安分局和局长程度的抹黑简单粗暴。光明区公安分局作为一个省会城市的基层公安机关,其执法水平和规范化应该在全省来说都是领先的,但在剧中,局长程度与拆迁队狼狈为奸,为了给表弟出气就随意抓人,违法传唤,强迫郑西坡在询问室穿上号服,最后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全剧中从头到尾他就没有做过一件好事,其余所有出镜的警察也都是信口开河,“我说你犯罪你就是犯罪”等等,基本上整个光明区公安分局从局长到民警他们的智商已经远远低于小孩,他们的办案水平已经不如流氓,他们的执法理念已经赶不上土匪,就连那个看起来稍微平和一点的雷警官从头到尾都没能正确的带一次领花。这很让人纳闷,公安民警难道真有如此的恶劣和弱智吗?即使真要把他们都刻画成一群土匪流氓也至少要讲究一点起码的常识和技巧吧,否则这过于损害了大家共同的智商。
(三)京州市公安局和局长赵东来也都不是好警察。表面上看好象赵东来是唯一一个正面警察形象,但仔细一推敲则未必。事实上,无论反贪局侦办一个什么案子,总得要有公安机关提供协助配合吧,总得要有公安民警来承担大量的基础工作和脏活累活吧,否则单就反贪局那点力量怎么那么大规模的抓人,怎么布控,怎么排查,怎么技侦,怎么关押,怎么看守,怎么确保涉案人员安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总不能把所有的警察都说成坏人,因此也就有了赵东来这个怪异的角色,可他未必是一个正面形象。首先,赵东来是一个离了婚的老光棍,为了讨得美女检察官陆亦可的欢心,成天酸不啦叽还不受人待见。上对省厅不恭不敬,阳奉阴违,警令不通,政令不畅;下对光明分局不管不顾,不监督不指导,整个光明分局已经烂到如此地步他还跟没事人一样;更为离谱的是他派自己的民警去暗中保护陈海,居然因为其中一个民警的叔叔曾经被反贪局查办过就怀疑民警不可靠而把人家给开了,这是典型的吃里爬外,这哪是一个公安局长,这分明就是反贪局下属的一个科所队长,成天自己的活不干,专门跑去给反贪局打下手,还总是被人家骂得灰头土脸,勒令整改,难道这样的局长真的就是好警察了吗?
(四)为什么公安民警都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看了前面的十多集不能理解,为什么警察在这样一场举国同伐的反腐风暴中被边缘化到如此地步,被矮化得如此不堪呢?但在第十二集高小琴的台词中可以找到答案,高小琴在将侯亮平与祈同伟进行了一番比较之后感慨到:“其实在我心里呀,更敬佩检察官一些,由于职业使然,警察的职业决定了大部分的时间都要面对刑事犯罪以及各色流氓,一不小心就会流氓化,全世界的警察都那样;而检察官的大部分时间都是面对高智商犯罪,比如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所以我觉得在检察官的身上有一种特别谦和的绅士风度”。当看到这里时就明白了,这些话虽然是高小琴说的,但反映出的是作品的心声。可是问题来了,如果照这样的逻辑,警察长期面对流氓就容易流氓化,那反贪局成天和那些所谓高智商的贪污腐败犯罪打交道他怎么就不会贪腐化了呢?怎么总是保持着谦谦君子之风的呢?真的很好奇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五)警察究竟要如何才能不流氓化?直到最后祈同伟终于死了,吞枪而死,他一直跪着生、跪着活、跪着恋爱、跪着升职、跪着杀人,但他终究没有将枪口对准抓捕他的警察,而是选择将自己的命还给了陈海,这难道就是警察的宿命吗?正如很多人所说,目前的中国警察似乎正在演变为弱势群体,一些人似乎正在以仇警、黑警、贬警为荣,警察似乎成了唐僧肉,谁都想上来咬上一口,一边肆无忌惮地享受着改革开放的红利和岁月静好的悠闲,另一边却对为其负重前行的人恶语相向、釜底抽薪,没有一丝一毫必要的敬重与爱戴,这是不厚道也不讲究的。联想到近期的一些案例,原本是一场赖账方与追帐方之间的暴力冲突,在经过众多虚伪公知和无良媒体的撺掇后,无辜的警察立马就成了不作为,一次次地沦为神州大地汹涌舆情的替罪羊;可如果积极作为了又会怎么样呢?当一群民工和工地保安发生纠纷,民警积极出警处置,原本打算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理时遭到了暴力抗拒,最终结果身陷囹圄的仍然也是警察。说实话,当看到剧中的那几个民警去抓陈清泉嫖娼时我真替他们担心,万一陈清泉有心脏病怎么办?万一他不是毕业于汉东大学政法系而是毕业于某某名校的校友呢?天知道那些名校的校友会又要发明出什么样的高招来。细想下来,现在的中国警察在滥用职权和不作为之间似乎真的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因公牺牲,就象2016年牺牲的362名一样,可是,即使是因公牺牲了也不一定就是安全的,仍然会被说成是被一个愤怒的老汉端起猎枪给打死了,我不禁要以人民的名义替人民警察问一句,警察究竟要怎么做才能不流氓呢?
二、该剧存在多处重大法律错误,极不严谨
(一)所谓的原发点案例臆造得过于业余。根据物权法规定,大风厂的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山水集团享有的应是优先受偿权,而不是直接取得大风厂的股权,这是典型的流质条款,法定无效,而且还是一个超出了上限规定的高利贷案件。剧中为了把后面的故事讲下去,只好硬生生的臆想出一个现实中基本不可能存在的案例,法院就是再怎么徇私法官再怎么枉法也不至于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况且本案是经过了省会市的中院和汉东省高院两审的,而且居然还适用了简易程序。试想一下,如果这两级法院连这样离谱的判决都判得出来的话,那反贪局办理的那些贪腐案件还怎么判得下去呢?
(二)反贪局长侯亮平的任职违反法定程序。从剧情交待看出,侯亮平是经最高检提名推荐,汉东省委研究决定任命其为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长。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检察官的任命应当是经检察长提名,并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汉东省委无权任命反贪局长,最多只能任命其为汉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京州市,李达康召开一次常委会就开除了法院副院长陈清泉的党籍和公职,免去其法院副院长职务,这可是不行的,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决不是党委的一言堂,不能过分地夸大了党委的绝对权力。
(三)剧中所涉及到的交通法规没有一处是正确的。第一次是反贪总局秦局长说,撞死陈海的司机之前就因为酒驾被判了两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的处拘役,拘役的期限是1-6月,不可能判两年;第二次赵东来说,撞死陈海的司机在四年前因为酒驾撞死一人被判了两年,如果照这个说法,这个司机应当是交通肇事罪被判的,可如果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那他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而且还是酒驾应当要被终生禁驾的,才过了两年他怎么又来开渣土车了呢?在城市中心区开渣土车可是要各类证照齐全的。而且这个交通事故的卷宗还经过了陈岩石、季昌明及其他多位专业人士亲自审阅过的。第三次是郑胜利套牌奔驰车要被交警罚2000元、记12分、拘留15天,后来经过雷警官想办法改为罚款5000元,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套牌应当收缴假牌,扣留车辆,处拘留,并处罚款,同时对驾驶人予以记分,直接提高罚款了事这是对法律的错误解读,而且车辆已经被邻县法院扣留,交警连车都没有看到怎么就处罚套牌的事了呢?而且处罚的对象是郑胜利,可他并不是驾驶人。
(四)剧中涉及到拘留的表述也大部分都是错误的。全剧中都把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搞混淆了,把所有的拘留(包括治安拘留、司法拘留)通通说成刑拘,把拘留期限说成刑期。最为严重的是那个学外语的京州法院陈清泉副院长被抓嫖,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最多只可以行政拘留15日,即使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刑拘最多也就只能是30日,可在释放时却告知说你的刑期已满,予以释放。从剧情可以看出这个陈副院长从被抓到释放之日至少已经过去了76日,请问这么长的拘留时间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五)反贪局的办案过程存在诸多程序违法和不规范。一是候亮平在反贪总局当侦察处长时竟然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就要求汉东检察院通融通融,立即抓捕丁玉珍,这可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在办案,可不能这样通融的;二是候亮平在对赵德汉住宅及办公场所的搜查极不规范,对存有那么多现金的现场没有一点专业的现场勘查过程,将大捆现金随意乱扔,不经任何扣押、审批程序直接通知银行拉走就完事了,这么重要的现场可不能这样处置的。最为搞笑的是在对赵德汉进行拘留时,候亮平大喊一声:“来人哪,把他拘起来”,接着过来一个人给赵带上手铐,难道这样就拘起来了吗?拘留一个人是要经过调查取证后作出决定,制作法律文书,向其宣读当面送达并令其签收,大喊一声:“来人哪,拖出去,斩立决”这是我国古代皇帝的办案方式,在当今法治社会可不能这样玩的;三是候亮平介入“一一六”案是源于其发小蔡成功的举报,先是转办,后是亲自上阵,亲自讯问,还在讯问前专门交待蔡成功“一会正式讯问的时候你千万别叫我猴子,否则就全完了”。整个办案环节所有角色都是一肩挑,什么主办侦察员、审核人、审批人所有的职能环节都省了,候亮平一个人就上天入地,把所有事情都搞定,这可是违反了法定回避制度,也违反了内部办案程序规定的。而且还将案子与京州市公安局相互移来移去,这可是两个不同系统的单位,一个是省级检察机关,一个是市级公安机关,两家似乎还配合得很默契,但这其实是不可行的。四是“一一六”这样的大案,竟然连一个专案组都没有,所有环节不经过任何研究讨论,候亮平一个人说了就算,在省委书记办公会上,季昌明、候亮平、赵东来三个人就直接向省委书记汇报案情,得到沙书记的肯定后,季昌明马上指令“经省委决定,立即抓捕悬疑人”,于是各路齐发开始抓捕祈同伟、高小琴、赵瑞龙等,这是典型的人治方式,已经没有了丝毫依法办案的影子。
三、剧情存在多处逻辑错误和穿帮现象,很不严密
(一)从剧情看出,候亮平现年42岁,工作时间不超过20年,高玉良至少已经在汉东政法系统工作了25年,也就是说候亮平还没进入汉东大学政法系上学时,高玉良就已经离开了,两个人根本就没有同过校,还谈什么师生、学长、学弟、学妹那些事呢。
(二)从剧情看出,候亮平是在九十年代后期参加工作的,正常情况应当是在1996、97年左右,陈岩石1945年就已经15岁扛炸药包了,到候亮平和陈海参加工作时他至少已经66岁,一个副检察长难道66岁还不退休吗?怎么还领着一群年青人在那宣誓呢?而且所使用的宣誓词是2010年才由最高检所发布的,九十年代还不玩这一套呢。
(三)在汉东省委的大院里至少跑着3辆不同车型但都同时悬挂着汉A.89177号牌的套牌车,其中包括候亮平的那辆桑塔纳,这样不太好吧。
(四)汉东省委常委会从没有规范地开过一次,一是高玉良作为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名符其实的三把手,座位总是在很靠边的地方,沙瑞金书记旁边一直坐的纪委书记田国富。二是省纪委书记田国富坐在那也就罢了,可京州市的纪委书记虽然没有发言,但每次也都出现在省委常委会上,难道他也是省委常委吗?三是政府好象彻底蒸发了,没有省长、市长、县长,从头到尾只出现过一个看星星的区长,无论是研究经济、腐败、人事问题还是现场办公会、火灾现场处置等等都没有政府什么事,所有套路都是党委书记作出英明决策、检察院派出天兵天将火速执行,这其实是又一次深深地陷入了人治思维,把一切希望都寄托于强人政治,那还有什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这恰恰违背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法治原则,试想一下,如果沙瑞金一走,汉东省这样的反腐机制还能运转得下去吗?即使沙瑞金不走,如果按照这样的工作方式干上二十年的话,未来的汉东又会是一副什么模样呢?
(五)为了把陈岩石塑造成一个圣人,硬生生地臆造出他把自家房子都给捐了而住进一个公办敬老院的桥段,可是,这个敬老院有天有地有凉亭,还有大片的花园和宽阔的林荫道,请问这是个敬老院还是疗养院呢?很多人民群众也很想这样高风亮节一下的。其实就让他住在检察院的家属区里也不会防碍他对党的忠诚,而且作为一个资深的正厅级干部即使拥有一幢二层小楼,按照当今人民群众的智商水平也是可以接受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正处于强力反腐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展开的关键时期,全国政法机关正在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国家设立监察委,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本人认为本剧的发行给公众普及了太多错误的法律常识,传递了错误的法治理念和人治思维,不但不能正确地反映出我国当前的政治生活和法治进程全景图,相反把现已取得的成就都给扭曲化和片面化了,为了高调的突出某一行业而超出文艺作品所必需的范畴刻意地贬损、矮化其余同业人员,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对公安及其他政法机关的视角和认知水平来讲述一个当代的法治故事,以个人英雄主义的情怀试图通过强人政治的直接干预来达到一个理想主义的风清气正的愿景,这本身就是不接地气的。但是这部剧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够顺利地通过审查并得以发行,故,特此申请相关信息对我进行公开,望给予满足为谢!
此致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暨聂辰席局长
申请人:XXX
2017年5月1日
附:申请人《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一份
整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