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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改无期】邝某棠故意杀人罪二审经辩护死缓改为无期

来源:南方刑事辩护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6-01-07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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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某棠因与其女友吴某诗感情纠纷而持刀将其捅死,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缓。本网律师作为其一审辩护人,意识到其还有减刑的空间,于是继续代理二审辩护,一方面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另一方面为其争取自首。邝某棠在被控制后一直供述是在两人争吵后即持刀捅刺被害人的,但在第四次笔录以后则称是被害人先持刀捅邝某棠,一审法院据此认为邝某棠翻供,不构成自首。辩护人认为邝某棠的陈述是对本案起因的辩解,并没有否认主要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邝某棠自首成立,改判为无期徒刑。只是由于邝某棠家人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满足被害人家属的高额赔偿要求,辩护人深感遗憾。


判决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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