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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导读】合同诈骗罪是企业家最容易触犯的十大罪名之一。从刑事辩护律师的角度来说,合同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一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口袋罪”,是高悬在企业家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相当模糊,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容易被扩大理解,导致入罪极其容易。而且因为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合同涉及的金额往往很大,所以很容易就达到量刑档次中的“数额特别巨大”,导致判决结果很容易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及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犯合同诈骗罪,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刘某不服提出上诉,委托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姚元荣律师作为刘某的辩护人。
经过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6)粤09刑终79号刑事裁定,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认为原判认定刘某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消了一审的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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