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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导读】 广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提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存在缺陷,法律适用混乱,所以在实践中是争议非常大的一个罪名,也是企业最容易涉案的罪名。
案发 2家企业虚开发票11.9亿
2家公司竟罔顾国家法律,为牟取暴利,在2年多的时间内,向1300多家公司及企业虚开11.9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1.73亿税收流失。近期,广州海珠警方在广东省公安厅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中,联合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北区稽查局,重拳出击,打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线索 发现虚开的发票抵扣税款
7月18日,海珠警方接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北区稽查局(以下简称北区稽查局)移送的线索,称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广东脉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脉某投资)、广东脉某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脉某金属)两家公司涉嫌接受新疆源某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某华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偷逃国家税款1400多万元。该局在检查中还发现,脉某投资和脉某金属两家公司还涉嫌向广东省内多家公司和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扰乱了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希望警方能够及时介入调查。
由于案情重大,涉及面广,海珠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抽调精干民警,与北区稽查局的税务稽查干部联合成立专案组,在广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支持下展开调查工作。
侦查 拨开层层迷雾查找犯罪证据
为了尽快查清案情,专案组一方面向新疆发出协查函,请求当地警方对源某华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展开调查,另一方面组织民警调查脉某投资和脉某金属的情况。专案组获悉,脉某投资和脉某金属的法人代表和实际经营人都是一名叫刘某晃(39岁,广州人)的男子,两家公司经营范围基本上相同,表面上为两家公司,实际上却是一家。
在调查中,专案组掌握到,脉某金属曾向广州市番禺区桦某金属加工机械厂(以下简称桦某机械厂)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决定从该机械厂入手展开调查,发现该机械厂在2015年底与脉某金属签订购销合同,汇去110多万元人民币,从脉某金属取得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厂里货物的进项,来抵扣应上缴给国家的税款。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宗正常的商品贸易行为,但民警在检查合同标的物钢材进项时,发现双方并无实际货物交收。很明显,这是双方为达到符合增值税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假合同和制造资金正常交易假象,逃避税务部门监管,使受票方机械厂能够使用脉某金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抵扣使用,达到少缴及不缴税款的目的,从中非法牟利。
随着调查的一步步深入,脉某金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层层迷雾被专案组拨开了。桦某机械厂的经营者郑某(男,40岁,广州人)在生产经营中,为达到少缴及不缴税款的目的,委托中间人莫某佐(男,35岁,广东廉江人)帮忙寻找增值税专用发票。莫某佐为赚取手续费,找到做钢材生意的朋友肖某(男,30岁,湖南衡南人),肖某又找到刘某晃的合作人李某(男,31岁,广东雷州人),由李某找到脉某金属的老板刘某晃,在没有钢材交易的情况下,伪造购销合同,由莫某佐等人出资操作汇款购货假象,最后由脉某金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桦某机械厂。经查,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脉某金属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收取该机械厂手续费,向其虚开9份价税合计共100多万元人民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该机械厂的货物进项来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应缴的14万多元税款。
脉某金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案事实已经查清,而此时,前期请求新疆警方协助调查的复函也到了,源某华公司先前开给脉某投资和脉某金属两家公司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的发票,该公司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2016年初被新疆警方查处,相关涉案人员现已被移送起诉。
根据新疆警方提供的情况,综合先前的调查情况,专案组分析,脉某投资和脉某金属两家公司从源某华公司取得9700多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用来抵消自己公司虚开的发票,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两家公司向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绝对不会低于这个数额,从税务机关提供的资料来看,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达到数亿元。这些发票全部都有问题吗?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专案组决定立即展开抓捕行动。
真相 两年间虚开11.9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过精心部署,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在同一时间对涉案嫌疑人开展抓捕。8月17日,50多名民警和10多名税务稽查人员,兵分六路实施抓捕行动,在广州番禺等地分别抓获刘某晃等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电脑主机2台、笔记本电脑1台、硬盘1个,以及记账凭证、账册若干。在相关证据面前,刘某晃等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交代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案经过。
经查,脉某投资原是一家从事地产生意的公司,本来做正当生意的刘某晃,在生意伙伴李某的游说下,从2014年开始和李某合作,以收取价税合计金额的7%—7.5%作为开票的手续费,由脉某投资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李某陆续找来一些代理人,在社会上寻找那些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税款的公司或企业。随着后来虚开发票的数量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贪心的刘某晃怕其虚开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于是登记注册了另一家公司脉某金属,和脉某投资一起对外虚开发票。为了隐瞒不法行为,使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增值税管理规定,他们还与受票方签订虚假订货合同,制造资金正常交易假象,作为满足受票方作进项抵扣使用,逃避税务机关检查。
为了逃避税务机关对自己公司的检查,刘某晃还通过李某,从源某华公司购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财务人员,让其作为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冲抵公司对外虚开的发票金额。
经税务部门核查,从2014年至今,脉某投资和脉某金属两家公司共向广东地区1300多家企业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约11.9亿元人民币,造成国家1.73亿元人民币税收流失。
目前,海珠警方已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刘某晃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