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热门话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假冒注册商标 | 走私象牙 | 贩卖毒品 | 非法经营

【轻判】本部律师团为“三打两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方某等9人辩护

来源:南方刑事辩护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5-12-09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核心提示

   来自福建云霄的方某及其8位老乡由熟人介绍参与假烟制造,为假烟进行包装,涉案红双喜、南京、白沙、红梅等。成品卷烟800条,烟支共37万支,卷烟商标纸5.5万张,价值24万多元。方某等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而被拘留。

 

   本部门律师丁一元、许义娜、陈勇、毛敬文、萧薰、张承方、李晓明、王鹏宇、卢彦声组成律师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辩护,最终每一位当事人都仅仅被判处7至1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8人可已在今年过年前与家人团聚。

 

   此案由于涉案金额大,犯罪嫌疑人众多,更与另外一起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的大案有莫大关联,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关新闻报道链接:

 

广州一制售假烟团伙36名嫌犯被诉 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2/1120/c188502-19638960.html

20137101023158820137101023255082013710102420248201371010244870720137101025129042013710102538503201371010261735520137101026522742013710102728269


上一篇:【二审介入减轻处罚】林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审被判十年,二审改判八年

下一篇:【缓刑】陈某、周某销售假烟涉嫌非法经营,经本部律师辩护,仅判处缓刑

相关文章: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律法规汇编(2019年最新)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整理:生产销售假药罪媒体报道案例汇集
生产销售假药罪,22个案例的量刑结果与辩护律师量刑辩护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股票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