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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处罚】误陷传销窝被控故意伤害 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来源:南方刑事辩护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6-01-08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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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河北小伙庞胜斌2011年3月被传销分子骗到东莞,在被**时他识破对方,为求脱身不幸失手捅死一名殴打、阻挡其逃脱的传销分子。东莞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庞胜斌2011年3月21日被羁押,距宣判之日已1年4个月。本部首席律师丁一元、核心律师张承方代理此案,其间经历5次开庭,最终由审委会讨论定案。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庞胜斌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本部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庞胜斌有无限防卫权,坚持为庞胜斌做无罪辩护,前后向法院递交了6篇辩护词。   

2012年7月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庞胜斌被判故意伤害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法院的判决没有全部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但庞胜斌能够重获自由,但这也是现行司法体制内能为当事人争取到的最大的利益和最好的结果。庞胜斌当庭释放一事成为当天的新闻热点,登上了包括搜狐、凤凰在内的门户网站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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