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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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伙同他人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以108万元的价格向不法分子购买私自砍伐的花梨木,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丁一元律师担任蔡某的辩护人,在先期已经为蔡某争取到取保候审的前提下,在庭审中向法院建议对蔡某适用缓刑。法院接受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蔡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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