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热门话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假冒注册商标 | 走私象牙 | 贩卖毒品 | 非法经营

律师,我们做朋友吧!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刑事辩护  时间:2016-02-12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d62a6059252dd42a22d97cec033b5bb5c8eab8a0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导读】 也许你从未和律师打过交道,也许你曾经历过或者听说过关于律师的一些故事,正面的或者负面的,甚至也许你看过一些港产片,以为律师就是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带着头套,激情澎湃地替人打官司。不过,希望你看完这篇文章后,能重新认识律师:其一,律师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打官司,用好律师可以让你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事先的规范和防范之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二,律师不应当是万金油,什么案子都能做,律师应当是讲究专业分工和团队合作,只有聘请有专业分工的律师才能获得物有所值的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交由律师处理

法律是一系列概念、规则和原则的综合,有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人来说,要在短时间内把它摸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试想,一个刚刚出道的律师,需要大学本科的四年法律学习,才有机会参加司法考试,而这个传说中中国第一考的司考,大都不是一次性通过的。等到好不容易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还需在律所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才能当律师。而且,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世界中,大多数律师都会选择自己熟悉擅长的领域走专业化之路。由此可见,当你遇到法律事务,让律师帮你去处理实在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有法律问题通过律师解决,虽然增加一定费用,但节省了自己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在很多自己想不到的问题上防患于未然。

律师是靠专业吃饭的,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和长期实践的人,拿着现成的法律条文和案例不一定能办案。尽管,从书店可以买到各种法律书籍,从互联网上可查到各种法律规定。如果执意要自己试试,除非你不在乎案子的结果。

律师是把毕生的精力都用来研究法律和案件,律师以其职业的敏感能准确地判断你所要解决问题的症结,可谓事半功倍。 在法律事务中,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人来说,光是听着就觉得晕头转向。如果自己现学现用,恐怕也要误事。如果做了夹生饭再找律师,有些损失将无法挽回。最终,不但没有省钱,还要承担额外支出及败诉带来的损失及负面影响。

 律师,像医生一样

律师,是最有资格与医生相提并论的一群人。医生妙手回春治病救人,律师悠游法律消灾解难;医生教人养生保健益寿延年,律师教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末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思患而豫防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

当矛盾初露端倪之时,不管是你家的狗咬伤了路人,或者是你从商店买了劣质商品导致人身损害,又或者是你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此种种,及早和律师商讨,方能化被动为主动。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技巧洞察事情的关键环节,找到问题的症结,理清矛盾的脉络,然后针对不同的人,拿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进而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和解,这样就能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

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

所谓不打官司就是处理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法律事务。在习惯上,大多数人更愿意在进行某一事项之前预见一下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只是等到纠纷发生之后才想起来找律师去打官司,律师可能帮得上忙,但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有时事已定局,律师也无能为力,也不能体现律师预防纠纷的功能。律师不是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不打官司时更需要。律师服务也不是富有之人的奢侈享受,而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必需。

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入职、买房、投资、旅游或者加入健身俱乐部等等,都会与对方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或者协议,一旦觉得有疑问,应马上和你的律师商量,律师都能道破其中的法律玄机,告诉你所有可能发生的、想避免的、一旦发生怎么处理的诸多事项和环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谋划策权衡利弊,确保万无一失。

除此以外,一个优秀的律师还能利用其对法律知识的精通、对政策的高度敏感以及众多的社会资源,发现空白商机,主动建议你进行决策把握机会,助你开拓新领域。通俗地说,好律师还能帮你赚钱。

总而言之,人人都需要律师,而聪明的人会最大限度发挥律师的作用。从现在起,赶紧找一位律师做朋友吧,储存他(她)的号码,让他(她)出现在你的生活中。而身边已经有这样一些律师朋友的,请珍惜他(她)们,经常咨询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轻松生活!

 

来源 | 法律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整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上一篇:【刑事实务】渎职罪理论与实务中的常见误读及澄清(上)

下一篇:【刑事辩护实务】实践中企业容易触犯的几个罪名

相关文章:

刑事实务|严打态势下走私冻品辩护方向(附定罪量刑、法律法规)
今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合规 · 外贸行业|账户被冻结后该如何应对
从95份不起诉书,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12个不起诉辩点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