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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卖野生动物案件刑事辩护律师:广州森林警方开展“2017利剑行动”,打击买卖野生动物非法行为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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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导读】广州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辩护律师提示,今年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利剑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案件违法犯罪行为。近期,广州森林警方结合“2017利剑行动”,针对隐秘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线索搜集,组织精干警力实施专项打击,连续侦破各类涉及野生动物案件78宗,收缴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一批,其中解救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17只(头),为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生态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秩序。


    一、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护动物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二、专项行动:“2017利剑行动”

    广州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辩护律师获悉,广州森林公安机关自今年2月以来,着力加大对非法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多策并举,始终对重点区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良好打击效果。森林警方介绍,森林民警长期坚持对市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机动巡查,仅4月份在荔湾某市场就查获刑事案件3宗,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针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呈现网络化、隐蔽化的趋势,森林分局加强与市公安相关部门联动,密切关注网络涉野交易信息,及时排查线索,深挖源头,端除窝点,严厉打击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连续侦破网络非法收购或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宗;同时,联合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对重点市场进行执法宣传,派发宣传单近千张。

    4月16日上午10时许,森林分局经工作排查,获悉“五羊邨地铁站A出口有人交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辐纹龟”的重要线索,当即采取措施,在上述位置抓获一名男子张某,并从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收缴1只涉嫌非法交易的辐纹陆龟活体(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侦查民警随后在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某小区住处内,搜查出疑似豹纹陆龟活体1只、苏卡达龟活体1只(均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非法交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森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州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辩护律师了解到,广州森林公安机关将结合辖区特点,继续重点加强对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古玩城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暗访,广泛收集线索,实施机动灵活的突击式清查行动,打击、震慑中心城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并呼吁市民一旦发现有非法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的线索,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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